现在的各个行业发展种类繁多,就说住的地方就不单单的只有那么一种,现在我们的卫生间也是,种类已经不在那么的单一,在现代城市中,矗立着众多的公共卫生间。那么,其具体,有哪些种类呢?同时,设备的安装规范,又是什么呢?下面,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!
一、概述
公共卫生间: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设施。
公共卫生间的分类:独立式公厕;附属式公厕;活动式公厕。
二、卫生隔间、设备间距的基本尺寸
(1)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下表规定
(2)常用几种布局最小开间尺寸
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:当采用内开门时,不应小于1.10m;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.30m;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:当采用内开门时,不应小于1.10m;
(3)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
① 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.55m;
② 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.70m;
③ 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.25m;
④ 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.80m;
⑤ 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.65m;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m;
⑥ 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.65m;有隔板的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.80m ;
(4)无障碍厕所设计
(A) 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
3.9.1 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女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;男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、1个无障碍小便器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;
2 厕所的入口和通道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,回转直径不小于1.50m;
3 门应方便开启,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;
4 地面应防滑、不积水;
5 无障碍厕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,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.16节的有关规定。
3.9.2 无障碍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无障碍厕位应方便乘轮椅者到达和进出,尺寸宜做到2.00m×1.50m,不应小于1.80m×1.00m;
2 无障碍厕位的门宜向外开启,如向内开启,需在开启后厕位内留有直径不小于1.50m的轮椅回转空间,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,平开门外侧应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,在关闭的门扇里侧设高900mm的关门拉手,并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插销;
3 厕位内应设坐便器,厕位两侧距地面700mm处应设长度不小于700mm的水平安全抓杆,另一侧应设高1.40m的垂直安全抓杆。
3.9.3 无障碍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位置宜靠近公共厕所,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,回转直径不小于1.50m;
2 面积不应小于4.00m2;
3 当采用平开门,门扇宜向外开启,如向内开启,需在开启后留有直径不小于1.50m的轮椅回转空间,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,平开门应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,在门扇里侧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锁;
4 地面应防滑、不积水;
5 内部应设坐便器、洗手盆、多功能台、挂衣钩和呼叫按钮;
6 坐便器应符合本规范第3.9.2条的有关规定,洗手盆应符合本规范第3.9.4条的有关规定;
7 多功能台长度不宜小于700mm,宽度不宜小于400mm,高度宜为600mm;
8 安全抓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.9.4条的有关规定;
9 挂衣钩距地高度不应大于1.20m;
10 在坐便器旁的墙面上应设高400mm——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;
11 入口应设置无障碍标志,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.16节的有关规定。
3.9.4 厕所里的其他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无障碍小便器下口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400mm,小便器两侧应在离墙面250mm处,设高度为1.20m的垂直安全抓杆,并在离墙面550mm处,设高度为900mm水平安全抓杆,与垂直安全抓杆连接;
2 无障碍洗手盆的水嘴中心距侧墙应大于550mm,其底部应留出宽750mm、高650mm、深450mm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空间,并在洗手盆上方安装镜子,出水龙头宜采用杠杆式水龙头或感应式自动出水方式;
3 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,直径应为30mm——40mm,内侧距墙不应小于40mm;
4 取纸器应设在坐便器的侧前方,高度为400mm——500mm。